李 勇:寫作記 | |||
2025/5/16 12:02:40 寫作 | |||
一、墨色初染:在文字里拾荒的童年
童年的寫作啟蒙藏在老房子的樟木箱里。那是個掉了漆的木箱,總飄著樟腦丸與舊時光混合的氣息。箱底壓著母親年輕時的筆記本,泛黃的紙頁間夾著梧桐葉標本,鋼筆字力透紙背,寫著“今夜月光碎在井臺”這樣讓我臉紅的句子。我常蹲在陽光斜斜的窗下,用鉛筆描摹那些彎曲的筆畫,看影子在紙上爬成歪歪扭扭的圖案。 小學二年級的作文課是人生第一場文字冒險。題目是《我的媽媽》,我咬著鉛筆頭,盯著教室外搖曳的竹影發呆。忽然想起母親總在廚房哼的黃梅調,圍裙上永遠沾著面屑,還有她給我補襪子時,頭頂的白發在臺燈下閃著銀光。于是趴在桌上寫:“媽媽的手像揉皺的棉布,摸我臉時會發出沙沙的響。”老師用紅筆在句尾畫了朵小花,那是我第一次嘗到被文字托起的喜悅,像含著一顆水果糖,甜味在舌尖慢慢暈開。 真正讓我沉迷的是街角的舊書店。店主是個駝背的老人,總在藤椅上打盹。我踮著腳夠到書架頂層的《安徒生童話》,蹲在散發著霉味的角落里讀《海的女兒》,讀到小人魚化作泡沫時,眼淚滴在書頁上,洇開小小的藍斑?;丶液罅⒖棠7轮鴮懲?,把院子里的石榴樹寫成會說話的精靈,把流浪貓寫成戴著王冠的王子。那些用拼音夾雜著錯別字的“故事”,被我工整地抄在練習本上,用彩筆繪上圖畫,裝訂成自制的“書”,藏在枕頭底下,像藏著滿口袋的星星。 二、青藤抽條:在叛逆里尋找文字的骨頭 初中時的寫作是一場隱秘的暴動。青春期的憤懣像野草般瘋長,我在課本空白處寫歪歪扭扭的詩句,在周記本里抱怨數學老師的刻板、校服的丑陋,還有永遠考不完的試。記得有篇題為《蟬蛻》的作文,我寫校園里的香樟樹,寫知了蛻下的空殼掛在枝頭,像一個個被遺棄的夏天。語文老師在評語里寫:“文字有骨,需以血養之。”那時不懂這話的深意,只覺得胸口有什么東西在蠢蠢欲動。 真正的轉折發生在初二那年。我在市圖書館偶然翻到一本《朦朧詩選》,北島的“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證”像一記重錘,敲開了我對文字力量的認知。我開始偷偷模仿舒婷的《致橡樹》寫詩歌,把對父親專制的不滿、對友情背叛的痛楚,都揉進分行的文字里。有次在課堂上寫“父親的茶杯里泡著整個秋天的沉默”,被老師沒收了筆記本。原以為會挨批,沒想到老師卻在班會課上朗讀了這首詩,說:“憤怒不該是潦草的涂鴉,而應是刻刀下的雕塑。” 那段時間,我像只執著的蝸牛,在文字的迷宮里緩慢卻堅定地爬行。為了寫一篇關于老街的散文,我花了整個周末蹲在巷口,看修鞋匠的鐵錘起起落落,聞油條鋪飄來的油香,聽老人們用方言嘮嗑。當我在作文里寫下“青石板上的坑洼是歲月的酒窩”時,忽然懂得老師說的“以血養之”——原來好的文字不是無病呻吟,而是要把自己摔進生活里,沾著泥、帶著汗,才能寫出帶體溫的句子。 三、繭成蝶舞:在孤獨里織就文字的錦緞 高中的寫作成了深夜臺燈下的秘密儀式。晚自習結束后,我總要在教室多待半小時,在草稿本上寫小說片段。故事的主角多是沉默的少年,在應試教育的夾縫里尋找星空。有篇題為《倒計時》的小說,寫高三教室里的吊扇、永遠做不完的試卷,還有窗外那棵每年春天都會開花的玉蘭樹。我把自己埋在文字里,像埋在繭中,聽著周圍同學做題時的沙沙聲,感覺只有在虛構的世界里,才能真正呼吸。 真正讓我意識到寫作是宿命的,是在一個暴雨傾盆的夜晚。我坐在書桌前,看雨水在玻璃上劃出淚痕,忽然想起去世的外婆。她總在傍晚搖著蒲扇講鬼故事,手里的針線在月光下閃著微光。那些記憶突然決堤,我抓起筆瘋狂地寫,寫外婆的圍裙、她種的指甲花、她臨終前攥著我的手說“要好好讀書”。凌晨三點,當最后一個句號落下時,我發現稿紙已經被淚水浸透,字跡暈成模糊的藍紫色,卻像極了外婆臨終前床頭那束枯萎的勿忘我。 高考填報志愿時,所有人都勸我選熱門專業,只有語文老師說:“寫作是條孤獨的路,但值得用一生去走。”我最終報考了中文系,在堆滿古籍的圖書館里,在深夜的宿舍走廊里,繼續寫著那些或許永遠不會發表的文字。大二那年,我的短篇小說《青苔街》意外獲得了省級文學獎,領獎臺上,我望著臺下模糊的人群,忽然想起童年那個在樟木箱前描摹字跡的小女孩——原來所有的堅持,都是時光埋下的伏筆。 四、素筆流年:在煙火里打撈文字的星光 畢業后成為文字工作者,寫作從純粹的熱愛變成了謀生的工具。我寫過廣告文案、新聞稿、策劃案,在甲方的修改意見里學會妥協,在deadlines 前與文字廝殺。有天深夜改稿時,忽然看到辦公桌上擺著的童年“自制書”,那些稚嫩的拼音和彩筆畫,像一記溫柔的耳光,讓我想起寫作最初的模樣。 于是開始在通勤的地鐵上、午休的咖啡館里,重新寫起散文。寫清晨菜市場的煙火氣,寫巷口修傘匠的老花鏡,寫母親新染的黑發下藏著的白發。有次在公園看到一位老人坐在長椅上喂麻雀,陽光穿過他稀疏的頭發,在地上織出金色的斑點。我立刻掏出手機記下:“時光是把溫柔的梳子,梳落了青絲,梳不散對生命的眷戀。”這些碎片化的記錄,像散落的珍珠,漸漸串成了散文集《碎光集》。 如今的我,依然會在深夜坐在書桌前,看臺燈的光在稿紙上鋪開溫暖的光斑。寫作于我,早已不是年少時的叛逆宣言,也不是功利性的職業需求,而是如同呼吸般自然的存在。當我在鍵盤上敲下最后一個字,窗外的天色已微明,遠處傳來環衛工掃地的沙沙聲。我忽然懂得,最好的文字從來不在云端,而在沾滿露水的草葉上,在市井煙火的褶皺里,在每個認真活著的人眼底的星光里。 合上書稿,推開窗,清晨的風帶著青草的香氣撲面而來。遠處的街道漸漸熱鬧起來,賣豆漿的阿姨掀開鍋蓋,白色的熱氣升騰起來,模糊了我的鏡片。我摸出隨身的筆記本,在扉頁寫下:“寫作是與時光的和解,是在煙火里打撈永恒,是用一生的光陰,在紙上種出屬于自己的春天。”或許終其一生,我都無法成為名動天下的作家,但這又有什么關系呢?只要筆尖還能觸到心跳的痕跡,只要文字還能溫暖某個孤獨的靈魂,這漫長的寫作之旅,便已足夠珍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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